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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美与时代》杂志社再次声明
 
《美与时代》杂志社再次声明


  我刊在2009年4月曾在我刊网站、博客与杂志上,发表郑重声明。一年来发现仍然有一些组织与个人盗用我刊名义,或非法出版期刊,或自称为我刊代理征稿等。为此,我刊再次发表声明,敬告作者、读者,免上其当:


  一、我刊现为旬刊,上旬刊为《美与时代·创意》,以“设计美学”为中心,专门发表设计类论文;中旬刊为《美与时代·美术学刊》,以发表美术类论文和作品并重;下旬刊《美与时代》仍侧重于美学、美育研究,以发表美学、艺术、文学、传播、美育方面的论文为主。除此之外,我刊从未出版、也未委托任何人编辑出版其他期刊。


  二、我刊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“工作室”等机构代理组织、推荐论文稿件。作者稿件请直接用电子邮件发到我刊邮箱,邮箱地址:  
 
  上、下旬稿件:
meiyushidai@vip.sina.com

  中旬刊稿件:mysdmsxk@sina.com


  三、一些网站对“美容专业杂志”等类广告,均声明作废,免使读者误解。

  四、《美与时代》国内外公开发行,各地邮局均可订阅。如果误了征订时间,也可与我刊发行部联系订阅。

  邮发代号:36-107(上半月)
       36-113(中旬刊) 
       36-262(下半月)

  发行部电话:0371——67767052 


《美与时代》杂志社
2010年12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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